根据国家认监委2005年第3号公告、《关于明确无需办理和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认证[2007]47号)和《关于明确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深检认[2007]209号),符合以下条件的CCC目录内产品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:
- ① 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;
- ② 为科研、测试所需的产品;
- ③ 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;
- ④ 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;
- ⑤ 工厂生产线/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/部件(不包含办公用品);
- ⑥ 仅用于商业展示,但不销售的产品;
- ⑦ 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(含展览品);
- ⑧ 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。
注:符合条件①的可申请办理《CCC免办监管手册》,符合条件②至⑧的可申请办理《CCC免办证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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